收客标准:
1、此行程正常行程收客标准30-69 周岁。2-8 人同批。单人、全男不收。
2、12-29 周岁+500 元附加费,70 周岁以上不收。13 岁以下执行儿童价在成人价格基础+500
元,儿童不占床不含早不含门票,如需占床补房差700 元,身高超高补门票300 元。
3、儿童价格2-11 周岁,1.2 米以下,报价只含旅游车位、半价正餐费用。不含门票,不占床;
如需全含则另行报价。
4、非正常年龄段客人、不得超过一批次1/3,如超出范围,则需重新核算价格。
5、同批次客人不超过8 人(含8 人),第9 人产生同车费,同批次每人加收500/人,10 人封
顶。
6、记者、律师、老师等敏感职业不收,同行以及有旅行社从业经历的以及旅行社家属一律不收。
孕妇、身体有明显缺陷、有精神疾病的、全男、单人,不具备民事能力的不收,当地脱团需向地
接社补齐团费1500 元/人,如不补我社拒绝一切服务。
7、限制地区:新疆本地人(或身份证号码65 开头)、甘肃、宁夏、青海、西藏、云南、海南、
港澳台华侨外宾不能拼团,只能独立成团单独核算价格。
8、限制民族:不收维吾尔族人、大部分餐是清真餐,但仍有汉餐,请通知回族游客,遇此情况
餐自理,费用不退。
9、所有的产品无论散客还是纯玩,10 人以下均是安排普通小车,司机兼导游,望大家及时转告
于各个客户!!!
1. 个人自费选择项目;
2. 酒店押金、单房差或加床费用;
3. 自由活动期间的餐食费和交通费;
4.“旅游费用包含”内容以外的所有费用;
5. 航空意外险(建议旅游者购买);
6. 个人消费(如酒店内洗衣、电话及未提到的其它服务);
7. 地面服务费(如行李物品保管费、托运行李超重费等);